补充知识:在首次业主大会尚未能召开前,业主已进住,此时已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现实需要,为维护正常的物业秩序,出于保护已入住业主共同利益考虑,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建设单位预先制定《业主公约》。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公约不同于全体业主通过规定程序制定的业主公约,它只是个具有过渡性质的“临时公约”。虽然制定主体不同,但在形式及效力上,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并无不同。
租户同样需要遵守《业主公约》。为了让租户也知悉在华南新城居住需要遵守的社区规范,已出租房屋的业主可以让租户代签并保管,要求其遵守公约规定。将来需重新出租时,也要给新的租户阅读,确保其遵守。